此內容節錄自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戲劇學院《戲劇學刊》第二期,《現代戲劇
的光影語彙--燈光營造戲劇美學的設計思考
》,作者為本堂授課老師簡立
人,國立台北藝術大學劇場設計學系專任副教授。


節錄內容如下:


論文摘要


 舞台燈光在現代戲劇的舞台視覺呈現中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尤其隨著
燈光硬體設備的發展精進,為劇場整體的視覺及表現手法提供了更多的可能
性,對於燈光設計者來說也更具挑戰性。


 燈光在設計上的思考角度不應受限於技術考量,而應回歸到文本及整體
製作的概念來建立設計邏輯,應該要從過去單為製造燈光效果的技術思考跳
脫,進而去探究什麼才是演出所需要的美學觀點,從而作為寫實與寫意的形
式風格變化的理念基礎。


現代戲劇的包羅萬象,也同時提供燈光設計上由拘謹的照明與寫實功能
中衍生出變化多端的寫意風格,本文將介紹燈光設計的配置方法並討論燈光
如何與導演及其他視覺創作部門,共同營造出舞台的幻覺空間。

前言:
 
        燈光設計乃是一門以藝術創作理念為前導,燈光軟硬體設備為媒介,色
光為畫筆,來完成舞台流動畫作的視覺藝術。「設計」一詞所含的意義帶有
「計畫」或者是一種「組織」的意味,燈光設計者必須要有能力去操控一些
可被控制的特性,諸如亮度、顏色、形式、動作、方向等,方能藉著燈光特
有的功能建構視覺上的畫面及效果,來滿足劇場或其他表演形式的特殊功能
需求。

 



一、燈光為現代劇場演出帶來新的視覺概念

從燈光視覺的角度來看戲劇本身所存在的寫實與寫意的問題則必須由戲劇形式
與演出方式來談起,在此討論的演出形態以室內劇場為主,對於燈光設計者最
大的課題便是如何使用劇場燈具同時呈現出人工光源與自然光源並存的一種擬
真的光影氛圍,同時又能在必要的時刻表現出具有劇場性,即所謂戲劇性的特
殊燈光效果,劇場藝術家麥克斯.萊茵哈德(
Max Reinhart
)曾用很淺顯的話來
形容過舞台燈光追求的基本原則
,『將光放在你想要的地方,在你不想要的
地方將它拿掉』
Put light where you want it and take it away where you 
don’t want it)
(註
Robert Edmond Jones, The Dramatic Imagination, 1941

燈光硬體設備隨著十九世紀末工業革命的興起而有了突破性的發展,由油燈、
煤氣燈一躍而進入電器燈光的時代,引發了劇場整體視覺設計上的重大改變,
而劇場藝術家們也以此為基礎提出對劇場視覺設計的新觀念。

十九世紀中至二十世紀初期,工業科技發展的起飛,工業革命、電燈、蒸氣機
引擎等,促使了
劇場各種設備及燈光器材的不斷更新,在整個燈光設計手法上
的演變,有絕大部分是隨著燈具的發展進步而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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